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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质检总局 国家认监委关于机动车儿童

时间:2014-08-28 14:34来源:网络 作者:中国国门时报 点击:

 2014-01-232014年第6号

质检总局  国家认监委关于机动车儿童乘员

用约束系统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现决定对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

    自2015年9月1日起,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标注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自2014年9月1日起,委托人可以向指定认证机构提出认证产品的认证委托。

    特此公告。

    质检总局 国家认监委

    201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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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中心收到上述传真件经报社审核后,即给挂失单位传回报社受理挂失回执单,挂失单位可凭此传真件,到所在检验检疫局补办有关单证。发票及报纸随后寄出。

本中心接到汇款底单复印件后已办理完回执手续的,如若单位又找到证书,按报社有关规定将不退挂失费。